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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2010年家电下乡政策做出新的调整_部门信息_新闻中心_溧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3月17日        有93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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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2010年家电下乡政策做出新的调整

1、现场直接补贴。我县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销售网点代审代垫、财政所审核结算”补贴兑付方式的试点工作,即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现场直补,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消费者。(我县试点的企业为:五星、国美、苏宁、苏果直营店、信达电器有限公司、洪蓝金澜水暖器材经营部、石湫美的专卖店和明觉交家电经营部)。7月1日起,所有指定销售网点全面实施。

2、补贴对象范围扩大。2010年1月1日起,国有林场、农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按规定享受补贴。

3、产品限价和补贴标准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7000元,冰箱(含冰柜)4000元,手机2000元,洗衣机3500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电脑5000元,微波炉1500元,电磁炉1000元。实施中补贴产品及最高限价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补贴额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太阳能热水器520元,电脑455元,微波炉130元,电磁炉78元。(宣传部)

 

附件1: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场直补)操作流程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317165246872

 

附件2家电下乡产品限价调整公示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317165823445

 

 

附件3: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31716543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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