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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_县政府公文_政府文件_政务公开_溧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8日        有1104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转发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0〕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的《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

《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  2010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一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务实、高标准、高水平地做好我县城乡总体规划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南京市区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城乡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担负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现行的《溧水县县域规划》(2000-2020年)和《南京溧水县城(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04-2020)》有效地指导了各镇,特别是永阳新城地区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宁杭城际铁路、高压廊道、秦淮河航道、轻轨和一系列省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随着江苏南京白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园、石湫影视基地、航空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的规划建设,随着南京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修编调整,有必要启动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发挥总体规划对全县的产业提升、城市建设、商贸服务、旅游休闲、农业科技服务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在空间上、时间上做好总体布局和安排。为此,市规划局、溧水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开展《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和《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要求,继续坚持工业立县、三产兴县、科教强县、环境优先“四大战略”和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富民优先、统筹发展、团结奋进“五个不动摇”,依托禄口国际机场,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宁杭城镇轴具有地区服务中心职能的综合性新城。

2.基本原则

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本次溧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一是本次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职能部门、各镇(开发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二是充分发挥专家领衔咨询、政府科学决策制度,借助专家的力量,提供咨询意见和方案。三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加强公众参与。最终成果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等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审批。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溧水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067平方公里。规划研究兼顾与周边地区的协调。

永阳新城总体规划:东至宁杭城际铁路、卧龙湖、中山湖,南至无想山、东庐集镇,西至胭脂河、秦淮河,北至沿江高速、溧马高速,总面积约10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落实总体规划各项核心内容,明确主要功能,空间布局以及重大设施的安排,强化行政管理区域的建设引导和管理协作。

(二)主要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编制具体包括城乡总体规划和永阳新城规划两方面内容:

1.城乡总体规划

(1)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分析溧水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现状。重点做好与苏南的比较,从区域层面分析经济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2)明确发展规模、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与建设用地分配,结合发展趋势预测,明确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溧水县发展定位和支撑定位的主导职能和发展布局。

(3)城镇体系和镇村布局。明确溧水县城镇体系的构成和各城镇的职能、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在既有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提出村庄建设控制标准。

(4)城乡统筹。在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下,在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县域北部重点发展区的布局研究,落实永阳新城、柘塘新城以及相邻的洪蓝、东屏、石湫的发展需求及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等。研究南部次区域的发展引导,做好白马、和凤、晶桥小城镇发展,明确提出产业和功能特色。

(5)自然生态环境、水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明确需进行生态保护的范围和边界;重点对傅家边-无想山、小茅山-天生桥、“一山三湖”(东庐山、中山湖、东屏湖、卧龙湖)、江苏南京白马现代农业园、石湫影视基地、石臼湖等周边景区以及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廊道提出发展目标和策略,总体布局和空间管制要求。明确水资源的保护范围。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管制原则和措施。

(6)产业发展与园区规划。结合溧水县旅游资源,提出旅游规划设想。结合溧水县“十二五”规划、溧水县工业布局规划的发展思路,提出溧水产业提升和各园区转型创新发展目标、策略以及产业特色,明确各园区的建设用地规模。

(7)城市特色和塑造。挖掘溧水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提出塑造溧水城市特色的策略和行动计划,做好城南新区(含幸庄水库)、城东新区(含中山湖)、城西天生桥景区、卧龙湖周边(含宁杭火车站)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引导。

(8)综合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规划。依据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内容要求,落实溧水县范围内对外交通、城乡道路网、轨道交通线位和设施用地规划控制范围;落实区域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规划线路。

(9)近期建设规划。结合溧水县近期发展重点,提出规划引导安排,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措施和相关建议。

2.永阳新城总体规划

永阳新城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一是开展永阳新城与柘塘新城、城东片区、城南片区的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研究,并与老城改造和整治工作相结合,重新梳理永阳新城中心体系,明确各中心的等级、规模、定位。二是充分挖掘永阳新城的山水资源和文化内涵,把永阳新城与天生桥景区、傅家边景区、东庐山保护区(含中山水库景区)、卧龙湖休闲区的空间有机整合。三是整合现有交通道路体系,包括客运站、火车站等交通设施,并对新城内S1轨道线位进行研究,对用地空间进行预留,提升轨道交通周边用地功能。四是在各管理单元成果梳理整合和现有空间形态分析基础上,结合新城内山水资源,注重对新城的整体空间形态、开敞空间组织、特色意图区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打造“山、水、城、林”的城市空间景观形象。

(1)现状条件分析。主要分析永阳新城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状况。

(2)分析确定新城发展定位和目标。

(3)预测新城人口规模。

(4)研究永阳新城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5)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6)确定新城中心、片区中心、居住社区中心的位置及范围,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7)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红线、断面,以及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S1线的走向、预留站场及通道范围;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范围;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等内容。

(8)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9)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0)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1)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范围,以及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

(12)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3)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建设方针以及主要设施的位置、范围。

(14)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调整的具体方案。

(15)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6)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技术路线

按照现状调查,规划解读、资源要素及发展条件分析,发展职能确定、规划方案制定、近期建设行动落实的技术路线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五、组织保障

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为确保我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一)成立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暨永阳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1.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姜明县长任组长,市规划局叶斌副局长、县政府孙绿叶常务副县长、臧正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发展战略的制定,总体规划编制报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决策。

成员由县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的业务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局,县地震台、消防大队、林场,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政府,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等。

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研究讨论工作。

2.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性工作办公室,由王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开金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镇(开发区)及县住建局等各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联络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草拟总体规划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协调编制过程中的一般问题,动态跟踪规划编制组织情况和进展情况。

3.例会制度

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会议时间根据总体规划项目进展确定,由组长主持,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

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县住建局分管规划编制的副局长主持。

4.加强成员单位的协作和分工

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县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发扬协作精神,共同做好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住建局是本次修编工作的总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修编各阶段的技术及日常工作。各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牵头部门负责该项目的组织编制、成果初审以及规划内容与主报告的衔接协调工作,对规划内容的质量和进度负责。总体规划内容涉及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提供规划修编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本部门(行业)规划设想,负责与本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建立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专家库

综合各领域资深专家,成立固定专家库,为我县城乡总体规划暨永阳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出谋划策。

(三)统筹安排各项编制经费

县住建局具体负责本次总体规划修编专项经费的扎口使用。各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原则上由牵头部门解决。

六、各专题、专项规划

本次总体规划编制分主报告和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两大部分。针对总体规划编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根据部门职能,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由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具体承担编制任务。

各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的具体任务分解和工作要求如下:

1.专题研究

专题一:溧水县总体功能定位以及产业发展战略与布局规划研究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主要协作部门: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各镇等)

专题二:永阳新城中心体系专题研究(责任部门:县住建局;主要协作部门:县发改局、国土局,县经济开发区、永阳镇等)

专题三:永阳新城生态资源专题研究(责任部门:县环保局;主要协作部门:县住建局、国土局、文广局,县经济开发区、永阳镇等)

2.专项(专业)规划

专项一:溧水县域、永阳新城综合交通(含轨道交通)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协作部门: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各镇等)

专项二:永阳新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责任部门:县住建局(人防办);主要协作部门:县发改局、国土局等)

专项三:永阳新城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县教育局;主要协作部门:县发改局、住建局等)

专项四:永阳新城给水、排水、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县住建局;主要协作部门:县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等)

专项五:永阳新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县城管局;主要协作部门:县住建局等)

专项六:永阳新城加油(气)站布点规划(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主要协作部门:县住建局等)

七、进度安排

根据住建部《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6月下旬前)

形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确定主报告、专题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召开全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动员大会;成立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规划修编的任务和要求,收集规划修编所需的资料。

2.初步成果阶段(2010 年8月下旬前)

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等现状调研工作;形成初步成果,并向县四套班子汇报,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

3.深化成果阶段(2010年10月下旬前)

修改、完善工作规划成果,召开专家评审会。

4.成果制作阶段(2010年12月下旬)

修改完成规划成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主题词:规划  城乡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南京市规划局,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
        检察院,县人武部。
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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