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效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4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作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改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出本单位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措施和整治方案,并抓紧落实到位;整治任务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县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环保等部门要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工作目标要求做好整改工作;要对照整治要求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在收到责任单位书面验收申请后,要组织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整治目标和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附件:2010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715161937763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