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2-7541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3 |
生效日期: | 2022-08-03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宁(溧)征〔2022〕54号 | ||
文 号: | 宁(溧)征〔2022〕54号 | 关 键 词: | 用地;征地补偿;征地;新能源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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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溧)征〔2022〕54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度第6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1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0.195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新建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永阳街道集体 | 0.1958 | 0 | 0 | 0.1958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溧政发〔2020〕127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安补〔2022〕37号)中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不足部分予以补齐。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