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3-129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2-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溧政发〔2023〕11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法治思想;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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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22年以来,溧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抓学习贯彻。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党员干部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关于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日常教学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区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4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一系列重要讲话。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三个规定”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答题活动。
2.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区委常委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法治工作规划和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制定法治溧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 。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细则》,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作为述职(述法)重要内容,纳入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均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3.加强顶层设计。立足溧水实际,制定《南京市溧水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11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制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94项重要举措,为“十四五”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确立路线图和施工图,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巩固提升改革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1120”改革成效,企业开办实现“1日办结0费用”,不动产登记实现“全流程1日办结”,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全链改革20日内办结”。推行“15分钟政务服务圈”改革,实现高频事项“门口办”、简易事项“自助办”、便民事项“就近办”、下沉事项“试点办”,形成“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大厅+服务站点+服务网点”的政务服务新格局。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多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酒店和便利店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入选市级改革试点。继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0家单位共69项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通过政府网站公布。
2.加快构建数字治理格局。以政务一网通为目标,以打造城市治理实战管用场景为抓手,推动区、街镇、社区城市治理三级平台建设,开发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构建“观、管、防、处”闭环管理系统,辅助科学决策。优化升级街镇一体化集成平台,建成“组织、人、地、物、事、情”六位一体的数据信息库,实现各镇街社会治理相关数据可监测、可监管、可分析、可调度、可评价。在全市试点打造“社区智治综合平台”,逐步解决社区层面综治平台、网格化全要素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具有溧水特色的“一网统管”体系。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溧水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和《溧水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增长十六项举措》,出台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增长扶持政策,全力缓解疫情冲击、稳定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能。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红利,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推行“有温度的执法”,贯彻执行“从轻和不予处罚”清单,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只要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均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和司法保护,制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完成商标、专利侵权案件判定咨询意见25件。
4.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6”工作体系,覆盖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多个领域,探索建立“村(社区)吹哨,区、镇街职能部门报到”机制,构建“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吹哨报到”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持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健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司法保护机制,拓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覆盖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效明显,开发区荷花社区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另有3个村社入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1300名,组建“又见蓝衫”法律明白人大队,全市法律明白人电话调查我区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一。
(三)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时,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依法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组织区各相关单位报送2022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今年以来共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4份,提出修改意见39条;审查区政府及部门文件17件; 组织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拟废止文件8件,修改9件;办理区级及上级征求意见类文件91件,提出修改意见170条。
3.扎实做好合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政府合同137件(其中投资监管发展协议86件),提出修改意见270余条;健全与法律顾问对接与协商机制,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同审查16件。
4.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区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组建专一的行政执法大队。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清理,均无第三方公司外包情况。系统开展街镇综合执法改革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在街镇的应用。试行市场监管领域、城市管理领域委托式行政执法试点,将市场监管1053项行政处罚权、城管21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委托到各镇街实施。
2.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区执法部门和街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00%全覆盖,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证上岗、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组织11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703名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建立健全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构建多元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出台《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出台《南京市溧水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聘请2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出台《溧水区行政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规范执法程序,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检查,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溯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月报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全年共抽查案卷27件,反馈整改意见9份;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集中交叉评查专项活动,共评查案卷307件,发现问题60余个及时反馈整改。
(五)聚焦民生福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化“公调对接”和“诉调对接”机制,稳步推进“一体化”司法确认工作,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了《“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合作备忘录》,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进一步提高;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区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家事调解工作室11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5个。今年以来,全区共调解成功各类纠纷2.5万余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当引发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民法援惠民生工程,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国家级农高区和1个特困小区建立法援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和帮助案件550件。深化“法企同行”“法治体检”活动,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服务产品,将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纳入区纾困目录清单。开发“区块链+赋强公证”服务新模式,办理网络赋强共42件;开展“互联网+大数据”公证服务,为群众提供线上公证业务远程办理服务55件;全年办理公证事项2635余件。
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结案80件,综合纠错率达36.25%。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6件(含2021年结转6件)。出台《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出庭应诉和败诉情况纳入镇街、区级机关绩效考核,倒逼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2022年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年来,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个别单位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套路化,举措效能不高,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督察抓手刚性仍显不足;二是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人员一人多岗、人岗分离等现象较为突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与改革预期尚有差距;三是法治政府工作队伍专业素养亟需提高,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迫切需要更多专业强、业务精、素质高的综合型人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区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中国式现代化溧水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诉讼和行政败诉案件“双下降”,组织开展区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评估,推动依法行政重大举措落地落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能力建设。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