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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农民增收十项工程的意见

时间:2011年10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
县开发区,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做好今年农民增收工作对实现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至关重要。为使农民增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农民增收十项工程。现提出如下
 

县开发区,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做好今年农民增收工作对实现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至关重要。为使农民增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农民增收十项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推动农民兴办物业,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通过实施十项工程,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增收1553.6元,增长14.37%;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410元,增长14.87%

二、十项工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产业支撑。加强就业服务,整合职业培训资源,按照我县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加技能型工资收入,提高农民就业增收水平。全年通过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000人和原转移8万劳动力工资增加,带动全县农民增收25250万元,人均增收901.8元。

(二)高效设施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种养殖大户等,围绕有机农业、特色林果、优质畜禽、特种水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设施栽培和设施养殖,提高优势特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规模效益,全年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万亩,其中设施农业面积2.1万亩。通过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带动全县农民增收4800万元,人均增收171.4元。

(三)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争创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新增投入1.8亿元,年销售收入达39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提高我县农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全年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10次以上,增收100万元。通过产业化提升,带动全县农民增收2100万元,人均增收75元。

(四)休闲旅游农业。发挥地处南京近郊、山水资源丰富的特色,加快休闲旅游农业发展,重点开发体验农耕生活、蕴含农耕文化,参与性强、有知识趣味性的农业旅游项目,让市民的快乐变成农民的财富。全年新建3-5个市级农业旅游景区(点),完善提高14家休闲农业景区,加强对农园、农庄、“农家乐”的监督管理,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年新增接待游客10万人次,带动全县农民增收1500万元,人均增收53.6元。

(五)农民创业。加大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社会服务等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开发创业项目,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特别是有一定技术经验、有一定资金积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重点扶持农民创业主体、创业服务载体、农民创业实体等“三体”,推进更多农民模仿创业、集聚创业、集群创业,全年新增创业示范村4个、创业基地10个、创业户1000户以上,带动全县农民增收3000万元,人均增收107.1元。

(六)资产经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积极鼓励农民从事家庭资产经营,让更多的农民向城镇集中兴办物业、置产创业。落实土地征用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出租程序,提高农民在土地征用、出租、流转上的收益,增加资产性收入。全年土地征用、出租、流转3万亩,带动全县农民增收800万元,人均增收28.6元。

(七)合作组织经营。积极推进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合作收益。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合作联社,鼓励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农超对接”、品牌创建,拓展农产品销售,全年新增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265家,社员达4万人,销售超10亿元。加快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农地股份合作社,让农民通过集体资产经营和合作社股份分红获得更多收益。通过合作组织经营,带动全县农民增收590万元,人均增收21.1元。

(八)低收入农户增收。对低收入农户继续实行政策扶持,加快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使27000名低收入农户有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确保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带动全县农民增收2700万元,人均增收96元。

(九)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机制和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全覆盖。一是农村低保标准按市要求在每人每月240元基础上适时提高,五保户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按市政策适时相应提高;继续对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进行生活救助。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人均提高到280元,比去年净增50元。三是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力度,加大7万名老年人生活补助,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0万元;新农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度发放额比去年增加276元;继续对70周岁以上非财政供养的老年居民年终增发一次性养老补贴,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通过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使全县农民增收2338万元,人均增收83.5元。

(十)结对帮促。通过组织实施城乡统筹、经济薄弱镇帮促、村企挂钩、县级机关与行政村结对帮促以及“万名党员进万家”等活动,带动全县农民增收450万元,人均增收16.1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对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多技能、较强创业能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围绕先进制造业和三产建筑业,重点加强对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创业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熟练工人,提高农民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推进农业科技“三下乡”,建立农业科技人员与农业园区、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联系点制度,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指导农民围绕特色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通过合作经营增加收入。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增收保障水平。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农民增收项目扶持的同时,县、镇财政加大投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落实配套资金,重点加大对设施农业、农民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加大抗旱排涝站、农桥、河塘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与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民增收项目信贷扶持力度,重点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扶持。加快组建专门为“三农”尤其是农民增收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项目的投入问题。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做好粮油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落实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统筹协调水平。县开发区、各镇要把农民增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项目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县建立农民增收十项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与镇区千分制考核挂钩。县开发区、各镇和县级机关各责任部门每季度向县委农工委报送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县农民增收十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讲评会,检查督促实施进展情况。

 

 

中共溧水县

溧水县人民政府

2011712

 

 

 

 

 

 

 

 

 

 

 

 

 

 

 

 

 

 

 

 

 

 

 

 

 

主题词:农民  收入  工程  意见                           

  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

        院,县人武部                                                

中共溧水县委办公室                 2011712印发共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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