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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溧高投医疗健康产业园(新金陵地块)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09:45  来源: 溧高投公司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南京溧水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溧高投医疗健康产业园(新金陵地块)招标代理服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溧水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溧高投医疗健康产业园(新金陵地块)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合同工期: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至全部标段招标工作完成

    4、招标内容及范围:关于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甲方要求的各项合同;代拟发包方案;委托代理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合同的签订;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办理招标的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和备案手续;移交相关归档资料等招标代理工作。

    5、招标控制价:最高费率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的50%计取,最高限价为60.325万元(基础计费额35000万元),超过此费率和报价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主体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及要求:

    1)资格类别等级: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2月—2024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长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身份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项目(PPP、EPC项目除外)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及所招标代理项目施工总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保;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

    造价业务负责人、代理业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2月—2024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企业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近三年内代理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存在《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之一。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被我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良行为或列入“黑名单”且处于影响期的。

    (5)招标代理在代理过程中发生不良行为与黑名单情形,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提供承诺书)

    (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17:00止。

    3、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打包发送至招标人邮箱593240644@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全称)且电话联系招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

    招标人邮编:211220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58513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