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溧水区东屏街道定湖社区产业园冷库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50号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M-ZC2024009
项目名称:溧水区东屏街道定湖社区产业园冷库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0.15万元
采购需求:溧水区东屏街道定湖社区产业园冷库项目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及类别:①、国家注册监理师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②投标人为投标的总监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会议室)
方式:现场领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501室)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9、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
联系方式:杨钟宇 18752071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杰明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
联系方式:尹鸿雁 13401954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钟宇 尹鸿雁
电话:1340195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