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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溧水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09:01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  加载中......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备案登记 

    1、2024年8月1日前我区居民购买、使用的,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四轮车(简称“非标三、四轮车”),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在指定地点进行备案。

    2、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

    3、车辆所有人住址在限行区域内的车辆不予备案、登记。

    二、通行规定

    电动三、四轮车具体通行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通告。

    南京市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