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镇街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驻溧各单位,广大市民和在溧游客:
一、滚动发布台风预警雷暴大风和强降雨提示信息。市民减少不必要外出,关好门窗,搬离阳台花盆等,远离树木、广告牌、临时围挡、高空构筑物等区域,防止坠物伤人;不在桥涵桥洞下、立交桥下、地下通道、电线杆、大树下等躲避风雨,不在河湖库临水区域逗留,遇积水路段绕行。
二、加强城镇河湖水位调度,预降河湖水位,做好城(镇)区南门河、护城河、中山河、白马河、三干河(施家庄闸上游段)等内河水位预降预排,水利水务工程设施及时启动,加大排水排涝。
三、加强水库河道塘坝防范。加强迎背水坡、坝顶坝脚、溢洪道、穿堤建筑物等巡查检查,特别是降雨期、溢洪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及时清除行洪河沟的行洪障碍,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
四、物业部门要立即做好居民小区防风防涝准备,履行警示提醒告知、检查巡查、物资准备,重点加固屋顶太阳能、空调外挂等易掉落设施,搬离窗台花盆等易坠落物;检查地下室挡水墙、排水口、排水泵房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渗水、漏水、堵水等积涝隐患,现场前置沙包、挡水板、强排机泵等。
五、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对所有师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和防汛防台动员,做好校内灾害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校舍检查,重点关注老旧校舍建筑,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区域道路积淹水区域的处置力度,按照响应等级及时停止教学和户外活动,做好师生防灾避险工作。
六、加大地质灾害隐患雨前、雨中、雨后全过程巡查,特别是对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周边居住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撤离转移,设置警示标识,做好现场警戒。防范撇洪沟山洪侵害,强化依山傍水而建的住宅、农家乐、民宿内群众安全防范,该转移的转移到位,将险情影响降到最低。
七、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台风影响期间各类户外建设工地、尤其是高空作业(塔吊、脚手架、龙门吊等)一律停工,及时加固施工围挡等设施。加大老旧建筑(危房)监测,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高空构筑物(店招、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交通标识牌、轻钢结构等)风险排查和管理,加固室外悬空、高空设施以及简易、临时建筑物、高大树木,尤其是受13号台风影响的设施、树木,及时消除坠落、倒塌(伏)隐患。
八、加强景区、户外大型活动管理,台风影响期间各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场所、户外游乐设施等落实防汛防台风预案要求,视情暂停水上旅游、临水游乐项目;室外大型集会、户外文体活动、大型商业户外活动、音乐节等组织者应根据气象预报预警和防汛防台风预案要求加强研判、抓好落实。
九、加强农业设施大棚安全提醒和管理,及时加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设施大棚,做好农田积水排除准备。
十、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输、仓储各环节各部位要严格落实防风、防雷和排水防涝等要求,加强化工储罐区防范,及时评估天气影响,必要情况下提前停产撤人。
十一、强化内河(湖)船舶航行管理,加固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避风的船舶要及时采取措施,人员妥善安置。旅游大巴、公交等采取限速、交通引导、暂停运行等措施。
十二、加强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排查,落实相关预案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城市易淹易涝点,提前加大周边管道、收水井、雨水箅子等清疏清理力度,按照“一点一案”原则,落实抢排队伍、设备和临时排涝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前置应急抢险力量和移动排涝设备,确保现场发现积水及时处置。
十三、落实危险区域(老旧危房、建筑工棚、简易房、低洼地等)人员安全转移措施。发生大风、暴雨可能引发的房屋倒塌、倾斜、水淹等次生灾害时,立即开展自救互救,或转移至安全地点后联系求援。
区防办公布相关求助电话,如遇险情或灾情可拨打110、119、便民服务热线12345求助,也可拨打下列电话:
城建局:57212265
城管局:57426012(白天)
57426017(晚上)
房产局:57212189
交运局:57213433
规资分局:57219535
文旅局:56233795
应急局:57221131
区防办:57213033
供电公司:57218828
开发区:56232839
永阳街道:57211316
白马镇:57250060
东屏街道:57490078
洪蓝街道:57230480
石湫街道:57270010
晶桥镇:57280098
和凤镇:57460005
南京市溧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