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0-18209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4-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溧水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条例;管理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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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水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为贯彻落实2015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15〕15号)文件精神。
二是为提高被征收人申购安置房能力,同时调整建房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和过渡费,使补偿尽量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
三是为将开发区、各镇(街)的实践经验和好的做法,上升到政策层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补偿安置对象及种类、补偿方式、安置方式,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征收管理:对不作为增加补偿的情况作出说明,规定了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法定流程和规范。
第三章征收补偿:规范了房屋及附属物的调查、评估程序,对货币补偿、统一建设两种补偿方式进行说明,规定了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出租的房屋、自有营业用房及连家店的补偿内容。
第四章征收安置:规定了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申购安置房的申购面积、购房款支付以及选房顺序等相关问题,明确了申购安置房的审核流程及申购款计息标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对拒绝接受补偿,从而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后续的司法程序。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历史形成的剩余土地和临时使用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补偿安置途径,并做了新老政策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