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1278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计量器具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多形式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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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多形式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5年3月1日起,《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近期,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进农贸市场,通过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办法》解读宣传活动,向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详细宣讲新规,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确保集贸市场内计量准确、交易公平。
《办法》强化了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系统规定了集市主办者的管理职责,从计量制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交易行为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同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行为,要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并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