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2236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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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与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业执法能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确保涉农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及时跟踪排查,确保文件实施质效。对计划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内部集体讨论、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切实做到程序合法。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今年梳理本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10份,在往年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对通知、公告、采购文件及“一事一议”等政策措施的审查,今年我局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审计、采购、技术服务合同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参与日常普法活动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完善部门责任清单,推行简政便民措施。2024年,经对接编办确认本部门权力事项605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0条,行政处罚462条,行政强制47条,行政征收5条,行政奖励29条,行政确认6条,行政裁决3条,其他行政权力13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接区数据局、局畜牧兽医科,完成了动物检疫电子印章的制作,实现了无纸化电子出证,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在“宁企通”平台上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奖补”事项等3个,惠及20家企业,奖补404万元。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强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度和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度的执行力度,促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能够即时办理、快速办结。助力构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范审核、审批、证照等流程,确保档案材料电子化归档。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许可32679件,没有发生一起窗口投诉举报现象,没有一例行政许可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三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促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技术支撑、执法监管的职责边界,在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及12345投诉工单办理、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监督抽查、检打联动、“双随机”监管等方面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了部门内部协同监管合力。年初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其中包含农药检查、兽药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查、苗木调运检查等区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16项,全年累计检查企业等主体64家,执行任务完成率100%, 推广使用双随机移动APP,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四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南京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区已有2457家农产品生产主体被纳入信用监管对象,经各镇街推荐、我局审核进行分级评定,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考,包括相应调整抽检比例和寻常检查,对于获评信用等级A级生产主体在农业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政策,对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主体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同时鼓励不良信息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实现修复信用。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应用信用修复“不见面办理”系统办理信用修复线上审批11条。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练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2024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活动,52名执法证持证人员及2023年新入职公务员1人,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线上培训,学习农业农村部执法培训直播课堂。今年对所有案卷开展评查,组织选送行政执法案卷报市级4件、区级4件参加评查。组织参加2024年度南京市职工技能竞赛长江“十年禁渔”综合业务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及个人二等奖、优胜奖各一项。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健全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省农业、林业、渔政、农机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制定区镇两级农业执法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三张清单,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办结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其中农机简易程序案件29件,罚款500元,普通程序案件涉及非法动物诊疗1件、饲料1件、兽药1件、农药2件、农产品2件、渔政禁捕12件,累计罚没款8.89万元;办结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9件,罚款135.05万元。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农业执法质效。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假冒侵权、非法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规范、安全使用农资投入品,提醒种植户谨防“忽悠团”“订单农业”等诈骗线索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石臼湖禁捕工作部署,区禁捕办制定《石臼湖禁捕秋季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依托溧水区石臼湖禁渔联动执法中心,由溧水公安分局、交运、市场监督、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石臼湖非法捕捞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94人次,出动执法车411车次、执法艇128艘次,与高淳、博望、当涂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3次,重点打击使用禁用渔具和“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劝离垂钓人员,清除收缴笼壶类渔具150余条、刺网类渔具1.8万米、陷阱类渔具1件、清拖涉渔“三无船舶”6艘,有力保障湖区“四清四无”的总体目标。
(四)坚持法治为民,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稳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计划、清单,并加以落实,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区88个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8个,培育比例达100%,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工作。二是拓展普法渠道,实现法治教育的全面覆盖。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结合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利用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持续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及普法活动”“文明养犬进社区普法活动”“爱鸟周主题宣传”“农机安全普法”等普法宣传11场次,活动期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宣传本(册)1500多份,参与群众580余人次。三是打好“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组合拳,提高普法的实效性。今年在我区和凤镇乌飞塘村开展“执法服务护春耕,放心农资促生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广大农户欢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期间,结合规模种植主体农资来源入户倒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完善入户走访信息表、发放农资选购明白纸、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农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农资辨假识假的能力,切实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石臼湖禁捕专项行动期间,我区印发各类执法宣传材料100份,维护更新宣传广告牌1个,张挂宣传横幅2条。
二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部署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负责抓教育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科室整体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确保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全面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党委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专题学法4次,深入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党员干部“绝大多数”,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精心策划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年初制定《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我局工作、部门工作相结合,并认真贯彻执行。主要领导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切实做到与“三农”工作 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有效推动“三农”法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程度有限,部门之间尚未真正形成普法合力,提供个性化普法、精准性普法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加强,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有修改制定,而我局涉及农业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种类繁多,加之我局职能多、范围广的现状,专业知识培训、专业能力提升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部门法治理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推进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创新学习方式,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理论宣讲,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完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线下互动,充分考虑农民群众接受习惯和接受能力,利用新媒体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强化农业农村普法效果,努力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成一支政治信念坚定、执法行为规范、办案能力出众、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石臼湖禁捕、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维护农业农村法治。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