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3438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2024-2025年度扫雪防冻应急预案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扫雪防冻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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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2024-2025年度扫雪防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溧水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我区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 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片包干相结合、专业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督导、属地落实、社会参与的扫雪防冻工作体系,坚持机械化作业与人工扫雪相结合,以融雪剂防冻为辅助的作业方式,及时实施城市扫雪除冰作业,努力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城市环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准备、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凡涉及跨我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我区处置能力,或需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工作要求,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江苏 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强化扫雪防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大雪尤其是暴雪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根据中、长期气象预报和研判,提前做好扫雪防冻的 组织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器材准备。
(3)统筹兼顾,协调有序。开发区、各镇(街)、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扫雪防冻应对工作。加强地区、单位、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
(4)条块联动,属地为主。各板块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以行业为主线,统筹安排,督促检查,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扫雪防冻相关工作。开发区、各镇(街)、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雨雪冰冻天气特点和自身职责,认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5)各方动员,全员参与。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动员各方力量,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溧部队、沿街经营性单位和群众应积极行动,全员参与扫雪除冰,共同创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2组织体系
2.1 区扫雪防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区指挥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全区雨雪冰冻天 气应急处置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城管局主要领导及政府办、人武部、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区发改 委(人防办)、教育局、市通管办驻溧办、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规资分局、溧水生态环境局、城建局、房产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 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数字治理中心、气象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盐业公司、红十字会、开发区、各镇(街)、城建集 团、产业集团、环境集团、溧高投为成员单位。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区扫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相应启动、调整或终止扫雪防冻应急响应级别。
(3)视雪情请求驻溧部队和院校支援溧水扫雪行动。
(4)视雪情派出指挥组或工作组现场组织指挥与协调。
(5)处置与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城管党员突击队投入扫雪,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扫积雪;发动“门前三包”单位及商家开展扫雪防冻工作,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和商家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
(2)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并依据开发区、各镇(街)、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项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区委宣传部: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预警,同时加大对扫雪防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对未落实“门前三包”的单位和店家在媒体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遇有雪情预警天气时,动员社会车辆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轻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安全隐患。
(4)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溧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和抗灾;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伤病员救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5)区政府办(机关事务):负责牵头组织政府机关大院内的扫雪防冻工作。
(6)区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负责协调预案实施后相关物资的应急采购保障,负责适时开放人防设施应急使用。
(7)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校内和校外周边道路的扫雪防冻工作,做好学生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的常识教育、紧急情 况的停课组织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8)市通管办驻溧办:负责组织协调中国电信溧水支公司、中国移动溧水支公司、中国联通溧水支公司做好通信设施防冻保障工作,及时恢复被冻坏的通信设施,保证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9)溧水公安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治安保障和应急交通指挥,协助组织群众安全出行。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区指挥部反映全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视情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区指挥部批准)或限速行驶;教育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0)区民政局:对因雪灾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按政策落实好生活救助工作。
(11)区人社局:负责做好与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2)区水务局、规资分局、溧水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相关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护工作;负责及时提供雨雪冰 冻灾害相关的地质灾害、环境监测信息,并启动相应的扫雪防冻 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机制。
(13)区城建局:负责做好城市建设相关的扫雪防冻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建筑工地等场所扫雪防冻工作;负责适时启动城区雨雪冰冻天气园林绿化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落实园林绿化防护措施,协调排除园林绿化险情。
(14)区房产局: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防止倒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和开展自救。
(15)区交运局:负责保障应急运力组织,落实公路安全保畅措施,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信息共享,有效排除雨雪冰冻,及时保持道路顺畅,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引导。
(1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雪灾监测预警、农业抗雪防冻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落实的指导工作。
(17)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和农贸市场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督促大型商业企业及农贸市场对内部及周边道路做好防滑和清扫工作。
(18)区文旅局:负责景区内出入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负责组织冰雪灾情发生时游客的有序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旅游景点作为应急避险场所。
(19)区卫健委:负责受雪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信息,同时负责紧急医疗救援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0)区应急管理局: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落实对重 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指导督促开发区、各镇(街)做好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开发区、各镇(街)做好受雨雪冰冻灾 害的灾民疏散、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助等工作,做好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2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农贸市场做好扫雪防冻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救援使用的食品、医疗器械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22)城市数字治理中心:做好视频指挥调度工作,实时掌握全区道路、小区等范围内积雪情况,建立区级应急指挥调度平台。
(23)区消防大队:负责根据区指挥部要求协调有关力量投入救灾工作。
(24)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溧水段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应急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25)区盐业公司:按照区指挥部安排,及时储备融雪物资,为做好融雪盐(剂)等物资保供。
(26)区红十字会:负责开展社会募捐及对受雨雪冰冻灾害群众进行救护救助。
(27)开发区、各镇(街):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居民区的扫雪防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扫雪防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排查区域内危旧房屋、孤寡老人等安全隐患,做好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8)城建集团、产业集团、环境集团:负责组织在建工地及周边的扫雪防冻工作;负责所属养护的桥梁、行道树的积雪清除及防冻抗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新建道路等积雪、冰冻的清理;建立应急突击队伍,配备相应机械、装备和抢险物资,听从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产业集团负责做好所管理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工作。
(29)溧高投: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内扫雪防冻工作,做好辛庄产业园区、人才公寓等内部及周边道路的扫雪防冻工作。
(30)其他区各有关单位(含上述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门前三包”区域扫雪防冻工作,并按照《城区主次干道扫雪防冻任务分解表》要求,做好包干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扫雪工作,落实好相关任务。
2.2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扫雪防冻工作的联络部门,明确有关同志担任扫雪防冻工作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区指挥部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办区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2)汇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区指挥部,并根据需要通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3)提出启动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4)传达、贯彻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并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5)协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救援队伍和受灾镇(街)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区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指导成员单位编制本单位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
(7)根据授权起草发布关于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区指挥部的各种通告、通报、公告等文稿。
(8)检查指导开发区、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9)组织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 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扫雪防冻应急演习。
2.3 镇街指挥机构
开发区、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扫雪防冻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本辖区内扫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雪情,按照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对,同时按照区指挥部模式设立镇(街)指挥部办公室。
3工作机制
3.1天气预判
气象部门负责提前发布天气预报,及时预判降雪量、分布情况等气象信息,供扫雪防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参考。积极与市指挥 部对接,及时共享气象信息、各级领导的决心意图以及指挥信息系统的现状数据信息,适时根据雪情,按照各级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扫雪防冻工作,并根据气象预报情况指导各方适时投入扫雪防冻力量。
3.2应急响应
(1)预警等级划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预警信号、实况降雪量以及降雪预报,由低至高分别确定为IV级、III级、II级、I 级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2)应急响应启动:市扫雪防冻应急响应采取市、区(园区)联动启动机制,市级启动应急响应后,我区根据区域雪情相应启动。
IV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或预报有小到中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决定启动。区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雪情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统筹调度,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作业单位进入扫雪防冻临战状态,人员、车辆、物资、器械全部到位,视情开展扫雪防冻作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或预报有中到大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
0℃以下,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全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开展检查巡查。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辖区扫雪防冻工作。
II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或预报有大到暴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 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岗指挥。在严重积雪地区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指 挥部,区指挥部研判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指挥部,开发区、各镇(街)指挥部组织调动辖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融雪除冰、抢险救援工作。
I 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暴雪到大暴雪(含暴雪),或预报有暴雪到大暴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4℃以下,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区指挥部视情联系驻溧部队、武警、民兵参与应急处置。重大雪情灾情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研判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
除上述应急响应措施外,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研判本行业、本单位、本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开发区、各镇(街)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比照区级指挥调度层级,进行指挥调度,
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区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 作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预置应急机动力量,备齐装备物资,随时准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发布: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当应急响应达到II级及以上级别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扫雪防冻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倡导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提前 1小时抵达工作岗位,参加责任区内扫雪防冻工作。
(4)应急解除:区指挥部根据雪情控制程度,确定扫雪防冻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应急解除信息。
3.3 扫雪物资、机械准备
开发区、各镇(街)和各成员单位按照预算在先、逐步投入的方式,购置先进充足的综合性除雪车、撒布机、滚刷车、推雪车、装载机等扫雪设备,并提前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正常运行;根据所属扫雪区域任务,储备充足的环保型融雪剂。各作业单位及时补充发放铁锨、大扫把、推雪铲、防滑垫等扫雪物资到扫雪一线。
3.4 雨雪冰冻严寒天气安全知识教育
开发区、各镇(街)和各成员单位应做好雨雪冰冻严寒天气
基本常识的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短 信、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大对雨雪冰冻天气里人员、装备防护知 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基本常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3.5 扫雪防冻培训演练
区指挥部制定扫雪机械、物资使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镇(街)和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各种扫雪机械、物资使用的培训。开发区、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适时做好补充培训,并于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队伍开展模拟演练。
3.6 扫雪除冰作业要求
(1)作业模式:“以机械扫雪和人工扫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的绿色扫雪理念,严格控制、科学使用融雪剂,严禁将融雪剂撒入花坛绿地、小区储水井等区域。
(2)清扫顺序:进行扫雪作业时按照“先主后次、先内后外、先陡后平、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原则,切实提升快速路、主次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涉及民生区域周边的扫雪效率。
(3)清扫时限:若降雪发生在白天,需随时清除,暴雪停后8小时内、大雪停后4小时内、中雪停后2小时内快速路、主 次干道基本完成清除冰雪任务,保证交通顺畅;夜间降雪原则上于次日上午7时前基本完成快速路、主次干道清除任务,保证交通顺畅。
(4)清扫标准:应达到 “三净、四无、三不”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路牙净;无遗漏、无结冰、主干道无堆放积雪、暂存积雪无垃圾杂物覆盖;扫雪不得损坏路面,积雪不得倒入收水井,含融雪剂积雪不得倒入草坪、花池和树坑内。社会扫雪应做到辅道、人行道、小区出入口等市容环境责任区范围内在雪停后较短时间清理出满足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的区域,达到不积 水、不结冰要求,清理后的积雪应规范堆放,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安全通行。
(5)积雪外运与处置:区专业化扫雪队伍应在24小时内将重要区域、重要主干道两侧的积雪适当外运处置,使用或租用大型运输车辆将积雪倾卸至指定消纳场。积雪消纳场要科学选址,方便车辆进出,可选在渣土场、待建工地等区域,并配备专用机械,用于随时平整积雪。
3.7 督导检查
(1)市级联合督导。市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形成情况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
(2)区级巡查督导。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要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安排扫雪防冻督导员,现场重点督导。对扫雪工作推进慢、效果差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3)落实执法保障。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责任区扫雪防冻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劝导、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4)实行曝光奖惩。依托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通报扫雪防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路段和单位,表扬行动积极的企事业单位及门前经营业户。对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指挥部报请区委、区政府给予表扬奖励。
4 应急保障
4.1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扫雪防冻应急队伍建设,进行常态力量储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扫雪防冻的能力。
4.2资金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与扫雪防冻工作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扫雪除冰资金及时纳入财政预算。
4.3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配备专用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合理布局储备点,根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情况,实行清单化、档案化管理,完善重要应
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优化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4.4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航道等系统应当优先保障融雪剂、扫雪机械及相关物资运输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及有关设施。
4.5 通信保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雨雪冻冰天气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通信顺畅。
5 奖励与责任追究
5.1奖励
对在扫雪防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
对因参与扫雪防冻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2责任追究
扫雪防冻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6 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扫雪防冻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开发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将扫雪工作和主题教育相结合,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尽可能把冰雪灾情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2)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扫雪防冻工作方案;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区域;要精细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要将扫雪作业费用纳入年度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扫雪设备、物资储备齐全。
(3)强化指挥,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加强巡查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长假,又适逢中小学、高校、部队院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开发区、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基层要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雪情来临时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4)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开发区、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要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全程督导本辖区、本行业的扫雪除冰工作。各级领导要坚持一线组织、指挥、调度,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扫雪期间,区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范围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新闻报刊、广告大屏及 APP推送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全民扫雪”的社会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浓厚氛围,努力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