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4082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5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教师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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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经南京市溧水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160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同意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139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9人、小学教师资格8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39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两种方式。
现场领取: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邮寄到付:对教师资格网报系统内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证书不进行现场发放,由认定机构统一在6月30日之前邮寄发放,邮资到付,请注意查收。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三、如7月5日前未收到证书,请及时联系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