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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5-464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7-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遴选2025年溧水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先行区)实施主体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施肥;推广;化肥;种植大户;化肥减量;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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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25年溧水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先行区)实施主体的通知

    开发区、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5〕2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科学施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溧水区将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加大小麦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配套缓控释肥料等其他功能性肥料,提高养分吸收效率。太湖流域重点开展磷肥减施行动,推广应用低磷肥料新产品、磷高效施肥新技术。请各街(镇)结合相关化肥减量任务,引导种植大户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积极申报。

    一、目标任务

    统筹部省级科学施肥增效等项目,扎实开展施肥“三新”集成推广,以街(镇)为单元,建立2个化肥减量增效先行区,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

    二、实施内容

    1、实施主体。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地区,以小麦种植面积大,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先行区实施任务。

    2、实施技术。针对项目区种植小麦,科学选用、重点推广“小麦种肥同播+缓控释肥+氮钾肥追肥”等模式,确保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应用效果。

    3、补助标准。项目区50%(33-7-10)缓控释肥、42%(30-0-12)氮钾肥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缓控释肥补助1500元/吨、氮钾肥补助800元/吨,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支付;在项目区推广小麦种肥同播技术,每亩作业补助20元。

    三、申报条件

    1、除晶桥镇外,正在实施2024年溧水区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的街(镇)不得申报本项目;

    2、申报实施主体实际种植小麦面积不少于1000亩的且推广带动性强、配合度高、积极性强;

    3、每个街(镇)限报1个实施主体;

    4、太湖流域种植主体优先申报;

    5、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6、本项目由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申报,并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材料;

    3、不拖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租金等款项情况的说明和项目实施声明(见附件3、4);

    4、土地承包合同。

    五、报送时间

    请各街(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街道实施基地主体进行申报,并对上报的合同真实性负责。

    报送时间:2025年7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于溧水区耕地质量保护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袁丽敏 联系电话:18952037467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