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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5-570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8-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8月21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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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8月21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智仁航空航天用新型高温合金及复合粉末材料年产500吨生产基地

    经济开发区

    南京智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中路13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高温合金、高纯硼及硼基复合粉产品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航空航天用高温合金粉498吨、高纯硼2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蒸发器废水蒸发浓液、硼离心废液、检验废液均收集作危废处置;检验清洗废水、蒸发冷凝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涉及挥发性物质检验操作均在现有通风橱内进行,检验废气有效收集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NOx、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氨有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磷酸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餐厨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处置;废树脂和交换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废耐火材料、废滤网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检验废液、硼离心废液、废水蒸发浓液、沾染试剂的包装物、废实验耗材、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