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7074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0-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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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备案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08:0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709室办公室(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3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④岗位信息表中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校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
3.缴费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5.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发至QQ群内(群号:103339678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 技能操作
由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选为护理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试顺序。技能操作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技能操作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护理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操作成绩将在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面试人选(除护理岗位外)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护理岗位按笔试及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现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一致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025-57441555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7210959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25-56237862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