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5-722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关于对《南京市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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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关于对《南京市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溧政规〔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为客观评价该《实施意见》的执行效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运行质量,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现决定对该《实施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南京市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重点围绕该《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等方面,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2572117131@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后评估意见”字样。
2.信函邮寄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17号,邮编:21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后评估意见”字样。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南京市溧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处置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