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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5-796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2025-11-17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征补安置〔2025〕43号 更正公告
    文  号:    宁(溧)征补安置〔2025〕43号 更正公告 关 键 词:    土地现状;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农用地;土地面积;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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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征补安置〔2025〕43号 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43号),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43号),因项目坐标转换偏移,征收面积大于证载面积,现调整后重新勘测,拟征收土地面积有变动,现我区对所发布的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晶桥镇新桥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2338公顷(3.5070亩)。其中,农用地0.0833公顷(1.249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1505公顷(2.257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2、拟征收晶桥镇新桥社区老于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9246公顷(73.8690亩)。其中,农用地4.0970公顷(61.455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8276公顷(12.414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

    2、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43号)、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43号),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赵明;电话:18915936613。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