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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5-8157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5-12-03
    生效日期:    2025-12-0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拟转〔2025〕13号
    文  号:    宁(溧)拟转〔2025〕13号 关 键 词:    拟转用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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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拟转〔2025〕13号

    白马镇及有关农户: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马镇新建“支三路”工程项目拟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依据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白马镇新建“支三路”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农高发〔2025〕5号),本地块拟用于白马镇新建“支三路”工程项目建设,该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转用范围

    拟转用地块位于白马镇,拟转用土地0.2503公顷,其中农用地0.250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由白马镇人民政府、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联系人:张学良;电话:18915936691。

    特此公告。

    附图: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