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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5-8699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2-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第十七项)整改情况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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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第十七项)整改情况公示

    《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抽查发现8台4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已报停用而又恢复使用,高淳区仍有5台需要淘汰的2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

    整改任务涉及溧水区2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

    二、责任单位

    溧水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相关生物质锅炉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四、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五、整改措施

    (一)抓紧实施问题整改。督促恢复使用的8台4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停止使用并去功能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2024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抓紧组织开展生物质锅炉全面排查,理清现存生物质锅炉数量、蒸吨数及废气处理方式。对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按要求推进抓紧淘汰;对符合要求拟保留的生物质锅炉,进一步核查其脱硝、除尘等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开展监督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三)强化长效规范管理。将生物质锅炉纳入日常巡查检查、执法监管清单,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已停止使用的生物质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擅自恢复使用。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溧水区2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已停止使用并去功能化,并改用天然气清洁燃料。

    (二)溧水区组织对全区生物质锅炉使用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或去功能化。同时,对符合条件予以保留的生物质锅炉,指导和督促自查自改,确保达标排放。

    (三)溧水生态环境局会各属地镇街在日常双随机检查等工作中,将生物质锅炉企业纳入“双随机”等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对已停止使用的生物质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溧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5-5721386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lsq263@126.com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深入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溧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