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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032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1-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1月14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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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1月14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1.8亿套U型杯生产线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曹吕路7号

    南京兴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曹吕路7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31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U型杯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亿套U型杯等塑料包装与容器产品(其中,通货保密盖、常规盖、塞子均为U型杯附件,不单独外售)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宁南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注塑成型、印刷工序废气有效收集经“风冷系统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渣、废模具、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沉渣收集后委托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墨盒、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025-5723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