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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038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1-06
    生效日期:    2026-01-06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征补安置〔2025〕45号 更正公告
    文  号:    宁(溧)征补安置〔2025〕45号 更正公告 关 键 词:    征地补偿;土地现状;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位置;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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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征补安置〔2025〕45号 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45号),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45号),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因项目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拟征收土地面积有变动,现我区对所发布的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石湫街道石湫社区井前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677公顷(31.0155亩),其中农用地2.0668公顷(31.0020亩),含耕地1.8997公顷(28.4955亩);建设用地0.0009公顷(0.013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

    2、2025年7月22日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45号)、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45号)、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陈朝晖;电话:15205155994。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