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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0979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2-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2月5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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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6年2月5日)

    我局拟对新建年产20亿支精密滚针、滚子、轴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建年产20亿支精密滚针、滚子、轴销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

    南京聚力滚针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6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精密滚针、滚子、轴销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亿支精密滚针、滚子、轴销(滚针7亿支、滚子7亿支、轴销6亿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抛光废水、水抛废水、磨加工废水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凝水回用于抛光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拆包粉尘有效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精磨过程产生少量的切削液废气于车间内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压滤沉渣、废砂轮片、废砂轮石、收集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切削液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5723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