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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163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2-28
    生效日期:    2026-02-28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征补安置〔2025〕26号 更正公告
    文  号:    宁(溧)征补安置〔2025〕26号 更正公告 关 键 词:    拟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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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征补安置〔2025〕26号 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5年2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26号),于2025年8月13日发布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26号),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因项目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拟征收土地面积有变动,现我区对所发布的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和凤镇镇集体所有土地3.2652公顷(48.9780亩),其中农用地3.2084公顷(48.1260亩),含耕地2.7301公顷(40.9515亩);建设用地0.0568公顷(0.852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6日。

    2、2025年2月24日发布的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溧)拟征告〔2025〕26号)、2025年8月13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溧)征补安置〔2025〕26号)、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赵亲仁;电话:(025)57466177。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