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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212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4-03
    生效日期:    2026-04-0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宁(溧)拟转〔2026〕4号
    文  号:    宁(溧)拟转〔2026〕4号 关 键 词:    拟转用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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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溧)拟转〔2026〕4号

    白马镇及有关农户: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C地块建设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拟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C地块建设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5〕1101号),本地块拟用于南京林业大学白马校区C地块建设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该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转用范围

    拟转用地块位于白马镇,拟转用土地11.3637公顷,其中农用地11.3637公顷(其中耕地0.522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由溧水区白马镇人民政府、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联系人:王凡;电话:18602539951。

    特此公告。


    附图:拟转用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