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6-3718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6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教师资格认定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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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的公告
经南京市溧水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同意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122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30人、小学教师资格65人、幼儿园教师资格27人。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本人认定结果。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两种方式。
现场领取:教师资格网报系统内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领取。领证地点:溧水区教育局(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邮寄到付:对教师资格网报系统内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证书不进行现场发放,由认定机构统一在7月10日前邮寄发放,邮资到付,请注意查收。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附件)、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使用学籍信息报名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至2027年6月30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四、如7月15日前未收到证书,请及时联系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