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6-6115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6-10-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常态化帮扶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  号:    溧农字〔2026〕127号 关 键 词:    帮扶资金;帮扶;财政;补助资金;奖补资金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下达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常态化帮扶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溧农字〔2026〕127号

    白马镇、洪蓝街道、晶桥镇相关内设科室: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下达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财政奖补资金、2026年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黄茅老区帮扶补助),共计740万元。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金分配

    1.下达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6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2026〕19号)要求,现给白马镇黄湾里村、洪蓝街道张塘角村、晶桥镇东官塘村下达省级奖补资金各120万元,共计360万元。

    2.下达2026年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黄茅老区帮扶补助)38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6〕24号)要求,现给晶桥镇下达2026年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黄茅老区帮扶补助)380万元,其中晶桥镇邰村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利用补助资金300万元,晶桥镇芝山村新建蔬菜大棚项目建设利用补助资金80万元。

    二、相关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奖补资金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庄管护等,可以用于奖补已评价命名的村,也可以用于建设新的特色田园示范项目。省级黄茅老区帮扶补助资金用于农业特色产业等建设,坚决杜绝将帮扶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或建设形象工程。

    2.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能,规范奖补资金账务处理程序,健全明细账和相关台账,准确反映专项资金的拨入和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扩大奖补资金开支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3.强化项目推进力度。加快省级黄茅老区帮扶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要强化资产管理,及时明确资产权属,确定管护运营责任人,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帮扶项目资产带动效益。


    附件: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指标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