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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3:02  来源: 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溧水区晶桥镇府前路1号;邮编:211224;电话:025-57280098;传真:025—5728019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要求,结合测评问题清单整改,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已按程序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进行,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把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后,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三是畅通公开渠道,丰富便民载体。

    (五)监督保障。强化领导、科学部署,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执行透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晶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信息量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全面性较为薄弱。

    对此,我镇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相关业务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教育,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广宣传,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