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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溧水区信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6:55  来源: 溧水区信访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溧水区信访局编制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溧水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溧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月公开区党政领导接访安排,保障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对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本机关不掌握,已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向申请人建议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程序,实行分级审批、全流程把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栏目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规范内容更新机制,确保信息格式统一、归类准确、发布有序,不断提升公开平台的实用性和规范性。

    (五)监管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组织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明确各科室公开责任,完善从信息产生到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制度,优化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与发布时效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区信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局也认识到,对照更高标准和群众期待,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一是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学习,强化对公开流程、答复规范、平台操作等关键环节的实操训练;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薄弱环节开展案例教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