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 2026年溧水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转学工作问答
    发布时间:2026-05-08 17:00  来源: 溧水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1.今年上小学一年级,对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南京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基教科核准,具体缓学办理流程可咨询原就读的幼儿园。区教育局基教科集中办理的时间为6月15日—6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2.南京市户籍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如何报名?

    答:南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17日—19日(19日17:00截止)、七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21日—23日(23日17:00截止),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根据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实现“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

    (1)溧水区户籍,从平台溧水区端口进入报名登记。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咨询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到相应学校咨询或线下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2)南京市非溧水区户籍,但在我区有房产且愿意到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新生监护人从平台相应户籍所在区端口进入报名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区申请跨区调拨,现场填写《跨区调拨申请单》。申请跨区调拨,我区时间安排如下:小学为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初中为5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点在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珍珠南路20号)体育馆一楼。

    3.非南京市户籍在溧水义务教育阶段如何报名?

    答:非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于6月1日—5日(5日17:00截止)、一年级新生监护人于7月2日—6日(6日17:00截止),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监护人具有溧水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及溧水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溧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溧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均截至2026年5月31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2)非南京市户籍但在溧水区有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新生监护人从“非南京户籍登记”端口进入,填报时选择“材料类型”下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栏目中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合同(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区审核后会分配到相应学校。家长收到学校信息后,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审核,现场还需提供监护人“我的南京”APP中房产信息情况。

    4.新生报名登记时,监护人在线上和线下咨询相关学校后仍有特殊疑问或困难,怎么办?

    答:家长可到区教育局安排的指定地点(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体育馆一楼)参加现场答疑。具体安排如下:(1)南京市户籍:小学为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初中为5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监护人请携带相关材料(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等原件)到场咨询。(2)非南京市户籍:小学为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初中为6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监护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场咨询,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溧水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及溧水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溧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溧有效营业执照等)原件;非南京市户籍但在溧水区有房产证或网签备案合同,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等原件。

    5.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按上级部门要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5所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盲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障碍学生,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障碍学生,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残障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少年除外)。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我区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7.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区注册初中学籍。

    8.溧水区有没有民办学校和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答:溧水区没有民办学校和电脑随机派位计划。符合招生条件,有意向到南京市其他区民办学校、有摇号计划的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溧水籍适龄儿童、少年,请家长自行关注相关招生政策,对照做好入学工作。需要说明的是:(1)被南京市其他区学校电脑派中(含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以及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并在平台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2)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3)非南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如符合条件,有报考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需求的,根据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要求,须于5月27日9:00-17:00,前往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现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学生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我的成长脚印”原件和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预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志愿。

    9.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溧水义务教育阶段办理转学?

    答: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对符合转学条件、需到我区转学就读小学二年级至初中二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按学年办理,由接受随迁子女的转入学校在每年暑期结束前集中办理,同步做好学籍转移。初三年级因涉及中考生物、地理考察,不办理随迁子女转学。办理转学的条件是:监护人具有溧水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及溧水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溧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溧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均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符合转学条件的监护人,可向相关学校咨询和申请,学校8月下旬进行办理。

    10.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答: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区教育局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