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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假、男性的护理假以及女职工的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延长?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0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所以延长的婚假、延长的产假和男性护理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都需要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