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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发布时间:2025-11-27 11:05  来源: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若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来源:南京人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