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来源:南京人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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