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谁能被“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及《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第七条规定,竞业限制仅适用于三类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不得扩大至普通岗位,且企业必须先确认自身确有需保护的商业秘密(行业常识、公开信息均不属于商业秘密)。
1. 高级管理人员。如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等,掌握核心企业经营决策;
2. 高级技术人员。如核心研发负责人、关键技术骨干等,掌握核心技术成果;
3.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掌管项目机密的项目负责人、涉密文件管理员等。
人社部门提醒:仅掌握通用行业技能、接触公开信息(如普通客服、保洁等)的劳动者,不得被纳入竞业限制范围。
来源:南京人社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