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其中,个体经营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类特色小店等小规模经济实体。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来源:南京人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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