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宁人社规(2020)4号),大龄失业人员可以延长领取失业金啦!
延长领取条件:
自2019年12月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延长领取失业金期限: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发放方式:
无需本人申请,继续按原标准、原渠道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注意:
已经按照《关于贯彻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政发(2011) 94号)规定享受延长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继续执行。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