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金期间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如何领取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问:领金期间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如何领取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答:2025年3月1日起,女性失业人员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如:若生育当月失业金标准为2000元,则可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领一次性加发金额6000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办理。无法网办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及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在法定工作日(注意:每月7日-10日为结算期,结算期间无法受理)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经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