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是否需要进行异地备案?
问: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是否需要进行异地备案?
答: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去外地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费结算,在产假结束后携带结婚证原件、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至水西门大街61号一楼医保综合柜台报销或者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路径如下:“我的南京”首页-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按要求上传结婚证和出院记录等相关照片,选择报销类型:生育津贴。输入手机号,点击申请即可。
外地生产不需要进行异地备案。后期报销流程也可由他人代办,材料须携带齐全。生育保险科咨询电话为025-86590783,如有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询问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