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水区企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出炉,面向全区企业推出180套首批优惠房源,租金低至市场价七折,助力企业稳岗留才 轻装前行。本次推出的180套房源覆盖多个热门区域,有幸庄人才公寓、十里人才公寓、汇智人才公寓、向阳公寓。企业可按“先申请先选房”原则,根据员工需求灵活匹配户型。
一、申请条件
(一)溧水区登记注册企业内的在职员工。
(二)企业员工本人(家庭)在本区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向区房产部门提交《溧水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附件资料。
(二)资格审核
区房产部门联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单位对承租人需求房源、承租人(家庭)名下房产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将承租人名单发送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单位。
(三)安排入住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单位在收到区房产部门发送的名单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溧水区企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最近一个月有缴纳记录)。
(五)承租人(家庭)身份证、结婚证(未婚无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页(无子女无需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区房产局受理地点:市民之家二楼房产局B107窗口,联系电话:57236042;区房产局政策咨询电话:56225008。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期推出房源180套,按照企业申请时间顺序组织选房。后续将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度和房源租赁情况适时推出新的租赁房源。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员工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申请。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期市场租金的七折,租期原则上为1年左右。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服务费、押金、水电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标准执行。承租人不得转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一经查实,撤销租赁资格。承租人还需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其他相关规定。
(五)正在享受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的,不得再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租金政策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企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具体政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