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南京溧水交通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南京溧水交通公共客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辆转让 | |||
项目编号 | LSGQCS2022004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经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 | |||
转让方 | 南京溧水交通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9.1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可预约查看现场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
转让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 |||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1 苏AG8650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 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2 苏AG8698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 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3 苏AG8696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 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4 苏AG8680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 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5 苏AG8689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 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6 苏AF1515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7 苏AF1212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8 苏AF1001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9 苏AF0980字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10 苏AG8679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1辆 7,370.00kg 评估价值17,000.00 11苏AF1178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12苏AF1108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1辆 8,000.00kg评估价值18,400.00 13苏AF1300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1 辆 8,000.00kg评估价值18,400.00 14苏AF1155字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1 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15 苏AF1168宇通牌ZK6820HNGAA燃气型 1辆 8,000.00kg 评估价值18,400.00 16 苏AG8681金龙牌XMQ6770AGD4燃油型1辆7370.00kg评估价值17,000.0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重庆同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编号 | 重庆同诚(苏)估字2022第002号、重庆同诚(苏)估字2022第00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21日—2022年6月13日 | |||
资产评估值(万元) | 28.46 | |||
特别事项说明 |
| |||
转让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8.46 | ||
价款支付方式 | 转账汇款 | |||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 成交首日始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包含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且具有商务厅批准的拆解资质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 | |||
其他条件 | 上述16辆公交车作为一个标的需一次性整体转让 | |||
信誉保证金条款 | 信誉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5万元。 | |||
信誉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受让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 ||||
信誉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在签约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方可退还;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让方损失的,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让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另行赔偿:
|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 | 1、如果意向受让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意向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 |||
其他说明 | 1. 转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所有权,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资产转让信息表》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意向受让方在溧水区国有资产交易中心缴纳信誉保证金的,即表示对转让标的状况无异议。 3. 收费标准:采取拍卖(竞价)形式转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受让方)须交纳拍卖佣金,按照单标的的总成交价(再按分段计算)收取拍卖佣金: (1)、50万以内(含50万):按5%计算; (2)、50万外—100万内(含100万):按4%计算; (3)、100万外—200万内(含200万):按3.5%计算; (4)、200万以上:按3%计算; 4. 溧水区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请与溧水区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
溧水区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何勇 | ||
联系电话 | 025-57236206 | |||
联系及报名地址 | 溧水区市民之家D区209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瑞 | ||
联系电话 | 025-56209028 | |||
联系地址 | 溧水城南首末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