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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7:15  来源: 溧水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管丽:

    你不服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你提交的材料需要补正,本机关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根据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地址,分别于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和2026年5月20日通过EMS特快专递向你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该三件快递件均因无法联系收件人未能被妥投,被退回本机关。后本机关多次拨打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均未拨通。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算,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也可以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1号行政复议窗口领取上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