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是否结合 | 责任处室 |
1 | 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检查 | 对取水单位/个人的取水活动、取用水台账、缴纳水资源费情况、取水设施和计量设施维护等情况、对节约用水情况、节水设施、节水宣传的行政检查 | 取水单位、个人、计划用水户、涉及水效标识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各类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的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5% | 3 | 1 | 区级 | 是 | 水资源科 |
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 | 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产建设单位/个人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 | 根据抽取比例和当年工程量确定 | 1 | 区级 | 是 | 农村水利科 |
3 |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 | 对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使用和计量支付情况,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利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市水利重点工程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5% | 根据抽取比例和当年工程量确定 | 1 | 区级 | 是 | 工程运行管理科 |
4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行政检查 |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根据抽取比例和当年工程量确定 | 1 | 区级 | 是 | 质监站 |
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领域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比例 | 检查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是否结合 | 责任处室 |
1 | 饮用水源地检查 | 对水源地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务局 | 生态环境局 | 水源地管理单位 | 现场检查 | 50% | 1 | 1 | 区级 | 是 | 水政监察大队 |
2 | 水利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行政检查 | 水务局 | 人社局 |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根据抽取比例和当年工程量确定 | 1 | 区级 | 是 | 工程运行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