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 体 名 称 | 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 |
主 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 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单 位 性 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无 |
联 系 方 式 | 025-57229652 |
办 公 地 址 | 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3号 |
交 通 指 引 | 109路(原9路)弯子口西站 |
执 法 职 能 | 1.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批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2、行政许可: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察;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 3、行政强制: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违法的危险物品;查封违法的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4、行政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对单位和个人发现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或者弄虚作假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报告属实的给予奖励;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其他行政权力: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剧毒化学品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有关情况备案;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黑火药、引火红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