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体 名 称 |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溧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 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单 位 性 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无 |
联 系 方 式 | 025-57426012 |
办 公 地 址 | 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88号 |
交 通 指 引 | 附近公交车:G3路、222路、223路、226路、301路等 |
执 法 职 能 | 1、行政处罚: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设施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 2、行政许可:承担城市市容景观、城市亮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3、行政强制:承担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4、行政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道路停车费的征收。 5、行政奖励: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对渣土运输违法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对在城市治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6、行政确认:市容环卫责任人的确定。 7、其他行政事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备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的备案;设置或者更新店招标牌的备案;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制定餐厨废弃物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应急方案的备案;收纳单位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建筑垃圾的备案;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编制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应急预案的备案;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许可的单位签订收运协议的备案。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