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种类 | 具体事项 | 应当提交审核的材料 |
1 | 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 (1)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作出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 | 能够反映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依据、程序(包括听证程序)、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的全部执法文书、材料 |
(2)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作出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 | |||
(3)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的 | |||
(4)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对个人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的 | |||
(5)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 | |||
(6)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对个人作出1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 | |||
2 | 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 (7)对违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对人,作出的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 能够反映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依据、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程序)、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的全部执法文书、材料 |
3 | 除立即代履行、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以外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 (8)对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能够反映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依据、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程序)、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的全部执法文书、材料 |
(9)对涉嫌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 |||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 |||
备注:1.本目录“以上”包括本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