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刘永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211200
举报投诉电话
025-57212459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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