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代表、薛品品代表,您们好!
您们在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电瓶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小区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安全生产是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以来,我区消委会已印发了《2022年度溧水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制定了《溧水区2022年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方案和计划。
区房产局从即日起至8月底全力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及“三清三关”排查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部门联动,加强管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工信、公安、市场监督、城管、房产、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近期部门联动开展的工作有:强化源头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落实消防安全层级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决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门厅、楼道以及户内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在全区安装4000余组充电桩,40000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头的基础上,年内安装不少于 170 组充电桩,2000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头。通过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是加强引导,长效管理。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局、区城管局共同开展居民小区“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抽调专人参加“打通生命通道”专班,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深入小区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42次,涉及人数1262;按要求完成市消委会督办的全区22个临时不畅通小区的整改工作;全区通过出新改造恢复消防供水,改造路面道路增设停车泊位以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小区9个;全区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共集中划设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835处、设置警示标识标牌786块。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年内安装300个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感应阻止装置,积极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着力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尽可能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加强巡逻引导工作,逐步规范业主电动自行车停车行为。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帮助!并请您们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您们的希望。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6月30日
刘豪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2号“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代表建议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班,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力争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强路面严查严管。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每周组织1-2次电动车违法查处集中统一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车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特别是加大学校门口超年龄搭载、搭乘人员未佩戴头盔、佩戴头盔不规范及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乘未使用安全座椅等违法行为。同时,在路口安排交通志愿者,配合交警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二、服务群众,规范秩序。针对非机动车通行安全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亮尾行动”,全区电动自行车戴盔率明显上升,极大的减少了涉非机动车事故中人员颅脑损伤率。今年以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社区、企业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上牌服务,已张贴电动自行车反光条43265条。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媒体、自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宣传工作。同时,交警与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并进,在社区开展普法专栏学习、交通知识讲座,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学生与家长联动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分局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小区56次、进学校35次、进企事业单位41次,取得良好的效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大队在各示范路口和示范路段安排劝导员进行劝导,每天劝导违法人员230余人次,促使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在各街镇试点建立24个“一村一警”劝导教育点,在城郊接合部路口设立了劝导站3个,在城区平交路口设置了2个劝导教育点,通过观看教育视频和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形式,让交通违法人员真正受到教育。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