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起翠代表:
现将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79号“关于规范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关爱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
2019年溧水区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三年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作为打造“健康江苏实践示范区”,服务南京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重要内容,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平安溧水、健康溧水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形成步骤清晰、任务具体的“13458”工作推进体系;重点从阵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落地等方面入手,探索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基本形成了“区级有资源、镇街有平台、社区有服务”的区-镇街-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2021年12月顺利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并获高度评价。但还存在基层专业人员不足、服务能力不强,公众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认知度不高影响心理健康服务需要和资源利用、单位对职工心理健康问题重视不够、重点人群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已开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关于“引进专业的心理咨询队伍,定期为特殊群体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方面。高度重视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精神医学(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一是重点建设专业型人才队伍,加大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注重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发展。“十三五”以来,区第三人民医院及区级综合医院不断引进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完成省卫健委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得到极大的补充,目前全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6.9人,远超国家2030年4.5人的要求。二是着力培养应用型技能队伍。制定心理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基层骨干队伍、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两支应用型技能队伍,全区现有基层骨干人员400余人。区内各高校、中小学校建成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三是结合实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和镇街、企业单位积极建设和完善心理服务平台,为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服务。部分镇街、村社探索与第三方社会组织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取得良好的效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六进”行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为失独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心理咨询等服务。今年我区还将建立完善特殊人群心理服务平台,与残联等机构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失独家庭工作室为失独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在开展教育培训方面。一是邀请南京脑科医院、鼓楼医院、河海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的省市心理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专业化发展。二是自2020年起,每年组织基层骨干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邀请省市部门领导、高校老师、三级医院专家授课。2020年7-8月,分3批次8个专题对机关部门、学校、镇街、村社心理服务业务骨干400余人开展培训。2021年举办基层心理服务人员能力提高班,注重理论与实战结合。今年将继续开展,预计培训200人次,进一步提高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实战能力,推动基层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规范运行。三是发挥志愿者服务优势。成立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康促进服务支队;镇街依托卫生院、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健康促进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社会组织等行业具有心理健康服务经验或教育背景的志愿者充实到队伍中;将区心理服务专家纳入区少年法学院师资库,为学校、村社区提供点单式服务。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